我校 分层次 定目标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
  为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持续发展,我校推出了《教师专业水平发展目标实施意见》。设定了“资格教师”、“合格教师”、“学科带头人”、“教学能手”、“模范教师”等专业发展层次,并从论文、公开课、教学成绩、培养人才等方面,对每一层次做出任务目标的界定。学期初由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,学期末由学校组成认定小组进行全面考核。完成任务目标的予以晋升、奖励,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认定。此举有效激发了教师在专业领域内不断探索、勇于创新、积极上进的热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