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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真正落实学校校本评价工作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,促进学校、教师、学生的发展,总结经验,找出不足,改进工作,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,制定学校校本评价结果反馈制度。
1、学校全体教师、学生要正确认识校本评价的意义和作用,明确校本评价对促进学校自身发展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、促进学生素养全面提高的积极作用,积极参与到校本评价工作中来。
2、学校要成立校本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小组成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分工,按照分工在规定时间及时开展校本评价,形成书面评价结果或报告。
3、评价报告要在形成后一周内上报学校校委会和评价工作领导小组,及时反映存在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。
4、学校校委会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收到报告一周内认真研读报告,对提出的问题认真反思,对整改意见作出答复,并且在全体教师会上通报。
5、学校校委会及评价领导小组要对存在的集中问题进行分析,追究责任人的责任,要求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,认真进行整改,责成评价小组督察责任人整改情况,评价小组定期向校委会及评价领导小组汇报责任人整改结果。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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